已經在台東居留了一段日子,更希望以後定居在這個美麗的地方嗎?
永久居留
適合對象:
打算在台灣取得身份證;以後在台東定居生活
申請資格:
持停留台灣60天簽證,未經簽證核發機關特別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有效簽證,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可以提出申請:
- 居留時期:連續在台灣居留5年、每年在國內居住超過183天 — 屆滿後2年內提交申請;
- 依親:台灣籍人士的配偶、子女亦可以在台灣合法居留10年以上,居留期間其中每年居留超過183天,可於期限屆滿的2年內提出申請。
- 投資:一、投資金額新臺幣1500萬元以上之營利事業,並承諾聘請5名或以上台灣籍人士達3年;二、投資中央政府公債面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滿3年。
- 外國人在我國投資移民入籍後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獲得永久居留的資格。

申請書

護照

外僑居留證

健康申報表

其他證明文件
應備文件:
- 外僑永久居留申請書
- 2吋彩色照片1張
- 新、舊護照正本及副本
- 外僑居留證正本及副本
-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
- 財產或特殊技能證明*
- 最近五年內之本國及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
- 其他證明文件
*以下人士可豁免提交財產或特殊技能證明:以投資移民獲准永久居留之外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高級專業人才獲准永久居留之外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;以應聘方式獲准永久居留之外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在台灣連續合法居住5年、每年居住超過183日、品行端正者
其他證明文件:
因應不同定居台東的申請方式,需要補充其他證明文件如下:
1.依親:
(1) 親屬關係證明。
(2) 年滿二十歲以上,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2.應聘
(1) 工作核准函
(2) 一個月內之在職證明
3.傳教
(1) 宗教團體出具之保證書
A.註明該外國人擔任之工作為無給職且為全職
B.保證並負責該外國人獲得永久居留後在臺生活無虞
(2) 該宗教團體之內政部許可證書或法人登記書
4.投資
(1)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
(2) 股東名冊
(3) 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
(4) 三個月內申請之經濟部投審會函
(5) 若個案特殊狀況,會另行要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
(3) 該宗教團體核發之在職證明
費用:
新臺幣10000元 (截至 2020年9月)
辦理單位:
居留地服務站;台東縣服務站
更多定居與入籍台灣資訊,請參閱移民署網頁